2017-06-299654浏览
一部《人民的名义》俘获了众多观众的心,然而电视剧版引发的热潮刚刚平息,现实版的《人民的名义》上演,原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大众品牌东部区域销售事业部的副总经理、大众品牌副总经理周纯因揭发三同事立功,被吉林省梅河口市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在法庭上,周纯当庭认罪,主动坦白了大部分犯罪事实,供述收受贿赂金额占涉案金额的97.7%,并积极主动向侦查机关交代赃款藏匿地点,积极配合侦查人员起获赃款,并委托亲属变卖房产、抛售有价证券,积极退回全部赃款。
不仅如此,周纯还揭发、检举了原一汽轿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张晓军、原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奥迪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肖敏、原一汽大众公司副总经理李武的受贿行为。最终,周纯也因揭发同事立功,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经查,周纯共接受贿赂折合人民币超4000万元。在他的受贿名单中,名列中国500强企业的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,因其申请建立新的一汽大众品牌4S店,为得到关照,在周纯到北京出差期间,两次亲自行贿。
受贿事件多发生在2009年至2011年,周纯利用其工作便利,为33家一汽大众品牌经销商的投资人或部分总经理“指点迷津”,或为请托人在审批中予以关照,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844万元、美元174万元、欧元94.1万元、港币120万元。
行贿方证言显示,企业给周纯塞钱,是因为周纯在工作上对企业形成制约关系,决定该供应商在一汽大众的考评结果,并能决定下一年的合同量。